63名女运动员恳请严查双性人,官方:世界田联规定无国家用于国内
近日,一封由中国63名女田径运动员共出发出的《关于恳请严查“两性人”参加全运会田径女子比赛的倡议书》流行于网上。其中称“这些两性人选手运动成绩远超女性,且从不敢也无法进国家队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性比赛……”
尽管仍有人以“签字疑似有代签的痕迹”为由,不太相信此倡议书是的真的,但很快,又有一份抬头为“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的《信访答复意见》也流传了出来。
我们暂时尚不知这份文件之真伪,但其内容确实跟“双性人参加全运会”有关。
此答复的内容为:
“XXX律师:我办于7月19日收到您反映的关于性别发育差异运动员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的投诉函。体育总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查阅文件资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信访工作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国际上对世界田联制定颁发的《性别发展差异的女性运动员参赛资格条例》仍存争议,医学、内分泌学、遗传学、人权等有关方面专家对《条例》进行过批判”。
“《条例》中仅对存在性别发育差异的女性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规定了限制参加的项目。除在国际比赛中参加限制项目的女子组别(或在非国际比赛中创造限制项目的世界纪录)外,相关运动员参赛并无其他特殊条件。此《条例》对大洲级比赛和国家级比赛不做强制要求。目前没有任何国家将《条例》应用于本国国内比赛中”。
“二、体育总局对国内制定和实施限制性别发展差异女性运动员参赛规定的可行性仍在认真调研,尚未颁布类似世界田联《性别发展差异的女性运动员参赛资格条例》的规定”。
“三、全国运动会不同于国际赛事,服务奥运备战只是开展全运会的目的之一。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赛事的运动员选拔标准和参赛资格将执行相应国际赛事和国际组织的要求……”
假如此回复为真,则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即按照国际田联对“双性人参赛的标准”,这些全运会上的“双性人选手”很可能达不到标准要求——所以,这些“双性人选手”虽成绩“远超女选手”,但只参加国内比赛,却“从未进过国家队并参加世界大赛”。
不过,这个回复中称“全运会的目的不只是服务于奥运备战”,因此才允许这些疑似“双性人”参加全运会,此理由也很难有说服力!
63名女选手之所以投诉此事,并不是说“双性人能否参加世界大赛”是关键,其本质上是在要求体育比赛的公平与公正性而已!
毕竟,体育比赛如果没有在同一条件之下进行竞技,其就会有失公平与公正,如此比赛还何谈存在的必要呢?——这就如同你让梁小静与苏炳添同一跑道上比拼相同了吧?
即便我们国内的比赛不完全遵守国际田联的有关规定,其实也要制定出国内的相关规则,尽量保障体育比赛的客观公平公正性,才不至于有63名选手如此通过律师进行投诉,以表达不满的现象发生了!【原创评论:瑜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