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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成重点,孙杨案二审或维持原判!但因处置过激仍难言完胜

作者:中超直播 发布时间:2019-11-14 16:16:54
  程序正义成重点,孙杨案二审或维持原判!但因处置过激仍难言完胜(1)

11月1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就将对“孙杨案”过堂“二审”了。很多中国人最关心的是:孙杨还能像“一审”一样险中求胜而过关吗?

如果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很有可能,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仍会维持原判。

这是因为,正是由于国际泳联反兴奋剂组织的抽检程序上,存在着一定的瑕疵,或者说:对于抽检程度规定的解释上,双方产生了不同的理解——这说明,国际泳联的相关抽检规定上,也确实留下了这样可以有不同理解的空间,所以, 孙杨才在“一审”中,因此以3-2的仲裁票数,惊险过关之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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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国际泳联反兴奋剂组织的条例中规定,“检查人员必须以恰当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任务”。

可是,孙杨方面对抽检检察官带来的2位助手的身份或行为,显然提出了质疑,这在“一审”中,也得到仲裁员的一定认可,并写入到报告之中。

像当时,检查团队的血样采集助手,未能提供采血资质证明(她只有护士资格证)——这当然可以认为,其所采血样是无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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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怕像国际泳联兴奋剂组织所言,其只要“对检查团队整个资质授权即可“——但具体到本案,这位血检女助手,并非只是一个监督取样职能的助手,而是一个要有专业水平的抽血医务人员,但她却没有采血资质证明,这显然是其中最大的漏洞。

因此说,哪怕是双方对相关规定的理解有不同之空间,则这就足可以给孙杨的过激行为,找到了产生的原因、理由与支撑!

也就是说,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孙杨在“二审”中,仍有可能被国际体育法院维持“一审”之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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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便如此,孙杨在仲裁案中虽可能获胜,但仍难言像孙杨说过的,他要通过仲裁案“还自己清白”!

其一,这个“清白”,事实上跟“有无服用违禁药物”,并无关系!——“孙杨案”的实质,是双方有没有违法“程序正当”的规定,或是对规定有没有不同理解的可能空间。

哪怕是孙杨违背了相关规定,并“锤击”了药瓶,但这也不代表其就是服药了——进行“有罪推定”,显然不可取,这只是舆论中公众的一种想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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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所要的“清白“,只能是证明了对方程序有误,有不同解释,所以我可以拒绝血检,不让样本带走之“清白”。

其二,同时,也极有可能,对于孙杨处理问题的“过激态度和方式”,国际体育法庭也仍有可能像“一审”时一样,也会同样予以强烈警告!

在“一审”的报告中,有这样一部分专门警告孙杨的文字:

“……反兴奋剂委员会认为,必须指出对运动员及其身边人的行为极其重大之担忧。(孙杨方面)此次虽避免了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绝非等同于反兴奋剂委员会在未来之情形下,还会宽恕此类应对方式。尽管(孙杨方面这次)最终成功了,(但双方的胜负)却是难解难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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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方面)最终的成功,仰赖于反兴奋剂委员会对血样采集团队需出示何种官方文件的规则诠释。实质而言,(孙杨方面)等于将其职业运动生涯维系于这样一场赌博,其所博取的,是自己对此复杂情形之评估会占据上风。这在反兴奋剂委员会看来,则是愚蠢至极的。”

“反兴奋剂委员会驳回了(孙杨方面)的很多论点和立场,认为其缺乏根据且无效。(孙杨方面)在采样过程中很多环节不正确。这一次对于运动员本人,应视作一堂警醒课。”

像“赌博、愚蠢至极、警醒”——在报告中出现如此之重的字眼,这其实,正是国际反兴奋剂中心要起诉孙杨,进行“二审”裁决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很可能从“程序正义”上,孙杨会赢得“二审”的胜利,但估计,即便如此,国际体育法庭仍有可能还会维持这样的“批评与警告”——所以,孙杨希望的“完胜”,即“还自己完全的清白”,估计也就很难实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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