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条款ABC:只要用法用量得当,买方卖方都开心
附加条款ABC:只要用法用量得当,买方卖方都开心
在足球世界转会圈中,有一个常用术语叫作“含附加条款”。
俱乐部很少通过“银货两讫”的方式完成球员转会工作。一般而言,转会合同中总会加上与球员表现相关的条款。即球员表现满足一定条件,买方会向卖方额外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2015年马夏尔自摩纳哥转会曼联的合同。曼联先期向摩纳哥支付的不过是3600万英镑,但合同中注明的条款使得曼联有可能会需要支出6000万英镑才能真正完全完成这个合同。
“事后看来,这个合同其实很有意思。毕竟在转会之时,马夏尔被认为是最有潜力的新星之一。摩纳哥也利用了这一点向曼联‘出售未来’。”一位经纪人说道。
2015年的时候,19岁的马夏尔成为英国足球历史上身价最高的年轻球员。你自然会怀疑为什么曼联为了收购他,还得接受潜在的2400万英镑支出。
这就是“附加条款”发挥威力的时候了——尽管更多的时候,它会披上“潜在支出”或者“包含以下条款”等各种各样的皮。
为了让摩纳哥放人,曼联不得不同意摩纳哥提出的几条“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将会在几年之后让曼联的钱袋子稍微轻那么一些。
从理论上说,摩纳哥在未来会收到3笔各760万英镑的款项——前提是马夏尔打进25个英超进球,为法国出战25次,以及受到金球奖提名。
如今马夏尔已经26岁了,虽说金球奖提名什么的还遥遥无期,但至少前两项条款的激活已经让曼联有了“计划内的”额外支出。
“附加条款可以说是达成转会的‘临门一脚’或是‘婉拒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如今附加条款‘满天飞’。”一位经纪人说道,“这就好比说服老板同意放人转会时。你会说,我们将会有2000万英镑的收入,1500万是(会计意义上)即期的,还有500万是附加条款,只要达成一定条件就能收到。
“作为一名经纪人,你应该清楚俱乐部是否会满足对于球员的要价。如果不能直接满足,你就可以通过添加附加条款的方式尝试达成协议,而这种情况下,要价通常反而显得更低。”
诺丁汉森林8月从狼队用2500万镑签下摩根-吉布斯-怀特(Morgan Gibbs-White)时已经令人侧目了。合同的附加条款也很快被披露:如果森林保级成功以及森林打入欧战赛场两项条件全部达成,森林将再向狼队支付1750万镑。因此这桩转会的费用理论上可以达到4250万镑。
“以前的转会合同里常会加个‘如果获得欧冠则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这样的条件,哪怕是一支长期保级的球队也敢这么写。”一名经纪人说,“现在人们学精了。以前大家都有米,这样几乎是明着不给的条款是无所谓的。现在人们会评估每一项条款的可行性,这种条款现在可不会随便写了。”
这位经纪人也拿出了阿里转会埃弗顿的例子,用以说明附加条款使用不当的例子。这位英格兰国脚在热刺已经没有了位置,在2月转会窗的最后一天加盟了埃弗顿,签约2年半。
阿里的转会总价值理论上可能达到4000万镑——他每为埃弗顿出场20次,热刺就能收到1000万英镑。
如果说阿里真的在兰帕德手下出场了80次,人们谈论的话题就是在埃弗顿阿里重新找回了感觉,以及热刺在26岁的阿里身上赚回了足够的转会费之类。
然而,阿里仅仅为埃弗顿出战了13场比赛就被球队租到了贝西克塔斯。显然这个赛季他完全不在兰帕德的计划内。
“其实阿里不应该去埃弗顿的——起码不应该签那种合同。”这位经纪人说,“这个合同的潜在意思是,埃弗顿不会给阿里机会。你拟定的合同应该是激励对方而不是让对方心生疑虑,‘我们不确定签下他能带来什么。让他多出场几次的话我们还得多掏1000万’,让对方产生这种退缩的想法是万万不可的。”
但支持阿里的人也会反驳说,与其在孔蒂手下干坐替补席,还不如冒险一把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呢。
德国《明报》记者米夏埃尔-沃尔辛格(Michael Wulzinger)和拉斐尔-布希曼(Michael Wulzinger)共著的《足球解密》(Football Leaks)一书中也透露了几笔著名的转会中附加条款起到的作用。
书中自然也提到了阿圭罗2011年自马竞转会曼城的合同细节。
这份转会合同规定,曼城先期支付马竞2500万英镑。而阿圭罗每为曼城打进15球,曼城就会支付20万英镑给马竞,以150万英镑为上限。阿圭罗每出场25次,曼城还要支付20万英镑给马竞,以150万英镑为上限。阿圭罗在曼城踢的时间足够长,打进的进球足够多,所有条款都被激活且全部达成。
“这就好比如果你是卖方,而买方不愿意对标你报出的1800万镑一次付清的报价,你可以变换一下,提出‘那就1500万先期款项,余下300万作为附加条款吧’。”一位经纪人解释道,“剩下的这300万你可以搞成球员每出场30次支付100万英镑,这样球员只要出场90次,卖方就可以收齐这300万。”
《足球解密》也披露了2015年斯旺西前锋博尼转会曼城签约4年半时的合同细节。
这份合同中,曼城先期支付了2500万英镑,然后规定,至2018-19赛季为止,曼城每获得一次冠军联赛冠军,就支付给斯旺西100万英镑;每获得一次英超联赛冠军,就支付60万镑;每获得一次足总杯或是打进冠军联赛半决赛,就支付30万英镑。
2016年,博尼被租借到斯托克城,2017年8月又被斯旺西“回收”。这段时间,曼城在足总杯和冠军联赛赛场上均未登顶,但在2016年打进了冠军联赛半决赛。
《卫报》也披露了库蒂尼奥2018年1月转会巴塞罗那的合同中,除了1.06亿镑的先期款项,还包括了数个附加条款。
库蒂尼奥每为出战25次,巴萨就要付给利物浦450万镑,以100次为限——光这一条就可以为利物浦带来1800万镑的潜在收入。此外,巴萨只要打进2018-19赛季的冠军联赛,就要再支付450万镑;要是夺冠,还得再支付450万镑。这两项条款在2019-20赛季同样生效。如此一来,利物浦的累计收入就可能有1.42亿镑。
最终,库蒂尼奥为巴萨出战了106场,也随队参加了两个赛季的冠军联赛,但在队期间从未染指奖杯。这个夏天,他在经历了一段阿斯顿维拉的租借生涯后,正式被球队买断。
“某种意义上说,买家,卖家和经纪人三方都会在附加条款上角力。”一位消息灵通人士说,“正常情况下,你需要非常清楚合同中的附加条款究竟意味着什么。”
当然,俱乐部也需要考虑附加条款带来的影响——无论是经营和会计层面,还是竞技层面。
一位消息灵通人士表示,俱乐部会仔细研究各财年内各附加条款带来的影响,并留出足够多的预算以应对这些条款被激活时的状况。
比如说,一家俱乐部仍有附加条款内的金额未完成支付,那么他们就需要从球员转会和工资预算中预留这笔金额。同样地,如果一家俱乐部可以因为附加条款而受益,那么他们就可以少预留这部分的金额。
举个例子,如果这家俱乐部想用1亿英镑买下凯恩,外加2000万英镑的附加条款,那么他们将会在接下来的数年里调整相应的预算。
如果说有一条条款是凯恩打进10个英超进球,买方就再支付500万英镑的话,那么该年买方俱乐部就要在预算中加上这笔金额。关键点在于,由于凯恩每年的进球数不是没有上限的,因此该年的预算不能直接预留2000万英镑,而应该把2000万英镑分成数年来支付。
附加条款不是什么新奇玩意儿,但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在逐渐将其“常态化”。
如果谈判得当,那么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可以从附加条款中获益。